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外賣店網購店立法規管

[市民日報] 2018.11.23

【本報訊】政府明年擬透過立法規範外賣店網購店,民署透露,由2016年至目前,共有288間網購場所登記,其中37間沒有實體店,未來無論網購或外賣店,場所都必須是實體店,以便行政當局隨時巡查,確保食品衛生,希望明年可以提上立法議程。
議員陳虹關注食品安全問題,促請政府加強對網購和外賣店的監管。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政府將加強食安主動監督及執法的力度,2018年抽取之食品樣本逾3400個,合格率超過99%。
另外,推出一系列食品安全標準、指南及指引,強化對業界及市民的食安風險教育。
2019年,將透過立法對未受牌照制度規範的食品經營生產者,如外賣店及網購店強制登記。同時,加強區域間食安合作,積極落實「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提高通關及貨物往來便利化,並研究擴大食品貿易進口範圍。
場所須為實體店以便巡查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補充說,蔬果進入本澳必須檢驗檢疫,同時入口蔬菜必須出示衛生證明。由2016年至目前,共有288間網購場所登記,其中37間沒有實體店,相關登記制度是為預防和一旦出現食品安全事故,食安中心可以隨即啟動工作,以保障食品安全。
他說,當局明白有關登記制度需與時並進,一些食品較容易滋生病源體,例如壽司、刺身、自選飯盒、燒味等,目前當局正草擬立法,對無論是網購或外賣店,場所都必須是實體店,以便行政當局隨時巡查,確保食物生產和製作衛生,希望明年可以提上立法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