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

陳虹質詢舊樓重建制度

【濠江日報】2015.2.7


【特訊】議員陳虹在其書面質詢指出,本澳許多樓宇由於樓齡太高,導致結構出現問題,維修已不能解決舊樓問題,而必需進行重建工作。為此建議當局優化舊區重整法律,完善舊樓重建法律制度,推行強制性驗樓計劃並考慮設立樓宇重建基金,鼓勵業主進行舊樓重建。
她 援引資料指出, 現時超過30年樓齡的商住及工業大廈已經有4千多棟, 隨著舊區樓宇的樓齡逐年增加,以及長期缺乏必要的維修保養,有的樓宇安全性已岌岌可危。面對樓宇重建的工作過程中困難重重、程序繁複等問題,政府應當積極 主動地介入,一方面根據城區的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對舊樓的重建提供建議,另一方面應全程積極協助業主完成重建工作。
同時,當局表示未來的《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將配合《土地法》、《城規法》、《文遺法》三部法律作出調整,但時至今日,仍未見當局就舊區重整法律制度上有何新的舉措。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1、政府在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推動立法工作,有何新思維?具體有哪些計劃和落實時間表?
2、政府會何時修改現行法律?會如何進一步簡化和優化舊樓重建的程序?
3、政府會何時推行強制性驗樓計劃?對於危樓,政府現時有何措施鼓勵業主推動樓宇重建工作?會否考慮設立樓宇重建基金,鼓勵推動業主進行樓宇重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