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殘疾人士學歷認可不銜接礙發展 陳虹促特教制度加快立法

[澳門日報] 2016.5.22

“口口聲聲話要推動殘疾人士就業,但連‘入場券’都冇,如何推動?”畢業特殊教育小班的輕度智障學生,並不能銜接到普通學校,更因手持的是學校發出的“證書”而不是“畢業證”,公共部門和私營公司僱主都唾棄。議員陳虹敦促當局盡快就一年前已經完成公衆諮詢、政府曾交代今年上半年將進入立法程序的《特殊教育制度》“加把勁”。
解決殘疾人士的學歷認可問題,是推動他們工作就業、自強不息的“第一關”,但目前這一關卻未打通。陳虹稱,根據現行的特殊教育制度,特殊教育學生完成學業後將獲得載明其達到水平的證書或文憑,該證書的樣式由專門批示訂定,學生拿到手的是由學校發出的“證書”而不是“畢業證”。
投考公職無門
然而在特殊教育小班就讀的學生,不少只是輕度智障學生,經過長期教育和訓練後,他們具備一定的學習能力,畢業後亦有從事較機械式、輕便工作的可能。但就是因為這張“證書”,阻礙他們投考公職及應徵不同的工作。“投考公務員,要求的是‘學歷證明’,但呢張唔係,雖然聽講最近政府部門開始‘通融’,但咁算唔算依法辦事?始終名不正、言不順。”其他私人僱主更甚,陳虹直言,社會接納智障人士工作的程度不高,加上得張“證書”,在僱主眼中“不知為何物”,令殘疾人士更加弱勢。
同樣因學歷關係,目前特殊學校的學歷無法與正規教育學歷有效銜接,特殊教育小班的小學生、初中生,即使能力得到認可,都無法升讀普通學校的初、高中。陳虹承認,礙於他們的發展程度,“有機會咁樣升班的學生一定唔多。”但不可能剝奪他們倘有的權利。且評估其智力發展目前仍未全面、科學,現實中有學生的評估結果在年度之間出現浮動變化的例子。
規劃不提目標
陳虹主張不應將學生標籤化,既然特殊教育學生也是得到學校的認可畢業,就應一視同仁,解決學歷證書和銜接等問題。教青局去年三月已完成修訂《特殊教育制度》的公衆諮詢,年底完成整理報告,希望政府加快修法,提交本屆立法會審議通過。
陳虹批評整份“康復服務十年規劃”非常籠統,方向多多,包羅萬有,但都是框架式的條文。雖然分短、中、長期規劃,但近期的幾乎都是“做緊啲嘢”,短、中期又都是“探討”、“研究”居多。既然是康復服務,但拒談服務覆蓋率。也不提目標,遑論目標達成率。具體的執行部門是誰?亦無指明方向。“涉及其他部門好難做?講唔過去!而家是‘一個政府’,部門之間要溝通好、要有共識。”有感“規劃”空洞、冇料到,“政府有心的話,做好幾樣就得,唔需要面面俱到。”她亦強調規劃應該設定好中期檢討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