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稅務免除鼓勵企業聘請 黃艷梅:殘疾僱員配額制有保留

[澳門日報] 2016.6.1

【本報消息】社工局長黃艷梅回應議員陳虹的口頭質詢時表示,財政局已完成研究殘疾人士稅務優惠和工作收入補貼措施的研究,爭取盡快開展立法程序,初步建議凡聘用殘疾人士的所得補充稅和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自資從事自由及專門職業),在結算年度應繳稅款後,就聘用每名殘疾人士可獲得一定金額的額外稅務扣除。但減免金額及立法時間表,財局代表未有正面回應。
政府並稱,截至二○一五年底,現職公共部門的殘疾人士有七十三人,約佔現職公務人員總數的千分之二。多名議員斥政府部門的殘疾人士比例過低,陳虹指特教學生畢業證書不等同公職要求的中、小學學歷,導致入職難。高天賜認為殘疾人士與正常人有別,政府應該另開一條路招聘,甚至設定公共部門聘用殘疾人士的比例。吳國昌建議利用賭牌續期之機,鼓勵六大博企聘用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士。
政府自認聘用殘疾人士的比例有所低估。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解釋,由於涉及私隱和自願問題,政府無強制公務員申報殘疾情況,故現時數據由部門不具名提供,僅能作參考。而且掌握的數據不包括兼職的殘疾人士。
外國實施未如理想
至於強制企業聘用殘疾人士的比例,黃艷梅對強制企業聘用殘疾人士的比例的措施有保留,據世界銀行及世衛的報告,世界各國推行配額制度的措施未如理想,未建議全面推行。有勞工組織亦發現由於配額制度未見成功,部分國家亦已取消配額制度。日本更因不夠殘疾人亦累企業被罰,澳門需再分析研究。
黃艷梅並透露,社保基金正考慮推出計劃,當殘疾人士恢復工作後,不會即時停發殘疾金。而社工局推出的“積極人生服務計劃”,亦採取逐步遞減資助,當殘疾人士工資高於社局津貼才會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