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5日 星期一

陳虹要求監管限制血腥小說販賣

[市民日報] 2016.7.23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虹有感鄰埠有書店高調販賣血腥小說,內容涉邪教、暴力、殺嬰、食人、強姦,以至烹食小童等,擔心類似書籍在學生及青少年中傳播,影響價值觀。為此,她質詢政府,促監管限制血腥小說販賣。
她指稱,早前,血腥小說《DEEPXXXX#網絡奇談》及《DEEPXXXX#人性奇談》在港澳社會引起了廣泛關注,兩書內容變態、畸形,涉及邪教、暴力、殺嬰、食人、強姦,以至烹煮小童、吃小童等,令人毛骨悚然。《DEEPXXXX#網絡奇談》在鄰埠一些書店被放在「華文創作系列」第4名,封面上印有「某書店 TOP 10」及「超人氣熱賣」的字眼,書籍本身沒有警告字眼及封條,以提醒購買人士內容涉及暴力成份,變相令任何人均可購買。該兩本書在澳門青少年及學生群中有否被傳閱,社會不得而知,但事件已引起教育界高度關注,擔心類似書籍一旦在學生及青少年中傳播,將大大影響他們的價值觀,必須嚴格監管出版書籍及限制發售。
在香港,報章、雜誌、書籍、漫畫、VCD、DVD、海報、電腦遊戲、經電子傳遞的圖文及影像,及互聯網上的資料,都受《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監管,上述兩書皆受其規管。在澳門,第10/78/M號法律只規範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的行為,對於涉及暴力、殺人、自殺、食人、邪教等內容則不在其規管範圍內。
為此,陳虹提出以下質詢:一、在本澳,類似以上書籍的販賣、陳列及展示有沒有法律規範?
二、現時本澳對於書籍是否有分級管理制度,是否有清晰的標籤以標示適合閱讀的年齡?
三、有何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不良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