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

陳虹冀加強打擊假結婚

[市民日報] 2016.12.24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虹在書面質詢中指出今年1月至9月,治安警察局查緝了114宗虛假婚姻個案,共檢舉225人並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在1月至8月共開立了兩宗涉及假結婚的偽造文件專案調查,並將一人移送檢察院處理。可見,本澳的假結婚現象比較嚴重。為此,她敦促政府加強打擊假結婚。
本澳刑法沒有專門規範假結婚的條文,也沒有假結婚罪名,但根據第6/2004號法律《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第十八條的規定,假結婚是虛假的欺詐民事行為,目的是取得居澳權,觸犯打擊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法律中的「偽造文件罪」。一經定罪,其逗留許可會被廢止,並須在澳門接受刑罰,刑滿後被驅逐出境。
不論是直接參與假結婚的本澳居民,又或是協助、教唆他人假結婚的中介人,同樣觸犯「偽造文件罪」,最高可被判監8年。
為此,陳虹作出以下質詢:一、由於假結婚行為具有隱蔽性強、不易被揭發的特點,司警局過去所破獲的有關案件大部分是匿名舉報,當局將如何加強情報收集及主動偵查的工作?
二、對於安排假結婚的中介人或集團,當局有何措施開展針對性的打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