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 星期四

陳虹促修法監管網購危險品武器

[市民日報] 2017.7.4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虹表示,近日,澳門把在內地流行的「牙籤弩」列作小型武器,呼籲學校禁止學生攜帶。由於「牙籤弩」的外型像兒童玩具,令家長和學生誤以為沒有危險性。其實,經過測試,其射程由10至25米不等,威力足以刺穿氣球、紙盒、生果、汽水罐甚至射入石膏板,若換上金屬籤,殺傷力將更大。以「牙籤弩」傷害他人,罪名幾可等同使用禁用武器。根據第77/99/M號《武器及彈藥規章》之規定,使用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品的行為會觸犯《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條(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所述之犯罪。本澳市面暫未見有「牙籤弩」出售,但要從網購的途徑取得也並不困難。類似的危險性物品很多都是經跨境網購而流入澳門的。
因網購危險品或禁用物品而觸犯刑法的事件在本澳時有發生,一名南非籍男子去年因網購武士刀郵寄回澳門而被法辦,去年更有5名澳門青年因私藏開山刀、東洋武士刀、大劈刀、狼牙棒、壘球棍、改裝氣槍等具殺傷力武器,並以之損毀樹木、車輛而被澳門警方逮補,其武器來源也是來自網購。現時網購盛行,一些具殺傷力的武器容易透過網購流入澳門,造成治安隱患。
目前澳門對各類違禁品有專門的法律法規規管,但對網上經營銷售的監管,仍處法律空白,難以對流入澳門的網購物品進行有效的檢查和監管,這個漏洞一旦被不法份子利用,後果不堪設想。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一、隨着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一些危險品和武器在外觀和性能上日新月異,對此,澳門在禁用武器和危險品的監管上有沒有修法空間?
二、當局會否對網購服務,尤其是對違禁品的網上銷售進行立法規管在相關執法上將採取甚麼措施?
三、由於居民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認知不足,很多時候觸犯了法律規定而不自知,待被查處後才追悔莫及。當局將如何加強對違禁品的防治宣傳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