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在「天鴿」襲澳期間,當局在災情訊息的發布機制上存在不足,沒有充份考慮殘疾人士的需要,不少殘疾人士未能收到相關訊息,不了解當局的救災安排。法律上規定殘疾人士享有與正常人同等的權利,但在很多事情上,殘疾人士往往容易被忽視。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本澳的殘疾人權利雖然有法律加以規範,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社會活動、生活設施等未有顧及殘疾人士的需要。當局將如何落實構建「傷健共融」的社會,讓殘疾人士享有優質的生活環境?
二、當局往往比較注重可視的無障礙設施,在重大訊息發布機制上卻缺乏對殘疾人士的關顧,為貫徹公平原則,當局必須在重大訊息發布或大型活動中,加設手語翻譯等服務,讓各類型的殘疾人士都能接收到重要訊息。當局將有何措施實現殘疾人士無障礙接收資訊?
三、本澳的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計遠遠不足,缺乏統一的標準指引,當局表示將於今年9月底推出《無障礙通用設計規範指引》最終版本。但是,由於該指引不具約束力,當局有何措施鼓勵公共部門和企業打造全面的無障礙環境,將澳門建設成一個無障礙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