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罰款了事屢禁不止 議員倡非法旅館刑事化

[澳門日報] 2018.11.30

議員陳虹認為,雖然《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已實行,但非法旅館經營者僅屬行政違法,罰款了事,令非法旅館仍屢禁不止,問當局會否考慮將非法旅館問題刑事化?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指出,今年一至九月,治安警察局獨立或聯同旅遊局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一千一百三十三個單位,檢控了一百個經營非法提供住宿單位,查獲廿一名逾期逗留人士及廿三名非法入境者,並將三十名嫌犯移交檢察院處理。至於未來是否將之刑事化或修法,保安部門會提供意見。
議員黃潔貞、蘇嘉豪關注家暴問題。黃潔貞更以日前司警公佈一宗家暴個案為例,指受害人由去年一月至今年六月先後三次到司警局報案,原有家暴的案件亦正由檢察院偵辦中,但不料施虐者不單沒有收歛,反而變本加厲。問“家暴法”生效逾兩年,在整個法律的運作中,保安當局如何評價?前線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可有發現需要改進的地方?對於受害者多次報案求助的情況,保安當局會如何加強對受害者的保障?
家暴跟進評估改善
黃少澤回應指出,今年一至九月,共有二百二十七宗關於家暴方面的案件,但最終只有一宗屬家暴,因家暴屬家庭成員之間的身體、精神、性方面的虐待,要長期、故意的虐待,故搜證較嚴格。根據《刑事訴訟法》,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舉證責任,檢控官、警員需問當事人是否作答,因可以有權不答,不少人一聽到就不會作答,就無從搜證。警員培訓方面,一直都在進行,“家暴法”一六年生效前已培訓一千名警員;司警局亦有專門場所,有女偵查員跟進個案,亦會適時通知社工局跟進或保護;當局亦會不斷評估指引、機制、能力是否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