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黃潔貞、蘇嘉豪關注家暴問題。黃潔貞更以日前司警公佈一宗家暴個案為例,指受害人由去年一月至今年六月先後三次到司警局報案,原有家暴的案件亦正由檢察院偵辦中,但不料施虐者不單沒有收歛,反而變本加厲。問“家暴法”生效逾兩年,在整個法律的運作中,保安當局如何評價?前線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可有發現需要改進的地方?對於受害者多次報案求助的情況,保安當局會如何加強對受害者的保障?
家暴跟進評估改善
黃少澤回應指出,今年一至九月,共有二百二十七宗關於家暴方面的案件,但最終只有一宗屬家暴,因家暴屬家庭成員之間的身體、精神、性方面的虐待,要長期、故意的虐待,故搜證較嚴格。根據《刑事訴訟法》,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舉證責任,檢控官、警員需問當事人是否作答,因可以有權不答,不少人一聽到就不會作答,就無從搜證。警員培訓方面,一直都在進行,“家暴法”一六年生效前已培訓一千名警員;司警局亦有專門場所,有女偵查員跟進個案,亦會適時通知社工局跟進或保護;當局亦會不斷評估指引、機制、能力是否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