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 星期五

促政府交代新高教法法案進展


【2014.9.3】
書面質詢
與時俱進的教育法律,對社會發展起著健康促進作用。1991年,澳葡政府頒布了《澳門高等教育制度》(11/91/M號法令) ,至今已沿用了23年。現時的《澳門高等教育制度》已經不合時宜,不能滿足當今澳門社會對培養高素質和具競爭力人才的需求。教育界以至社會各界便呼籲特區政府需要重新審視高等教育法律。本人及多位議員先後就“新高教法”法律草案的訂定提出意見,但當局一直聲稱修法工作正在進行中。多年過去,至今仍未見法案出台。早前,在行政長官候選人崔世安先生的參選政綱公聽會上,有市民關注推動高教發展的問題。崔世安回應表示,高教法修法工作進尾聲,希望年底可向立法會提案[1]
    本人曾向高等教育的專家學者請教,他們指出有幾個問題必須透過修訂高教法加以解決。一是要理順公立和私立高校與高教辦之間的關係、職能與權限;二是澳門高等院校的“去行政化”問題;三是公共撥款制度的改革問題;四是解決高校教師待遇不高,難以吸引世界一流的學者來澳任教的問題;五是參考國際標準,建立完善的學術評鑑制度。新的高教法,必須有效解決現存問題,促進各所高校持續健康發展,提升辦學質量。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據我所知,高教法修訂文本現已送交行政會討論,請問現時法案進展如何?能否在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以回應教育界的迫切訴求?
2、新高教法如何能有效解決高等教育現存的問題?如何理順公立和私立高校與高教辦之間的關係、權能與權限?




[1] 《澳門日報》,20148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