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議員陳虹認為,近年本澳性犯罪呈上升趨勢,社會對非禮和性騷擾行為的關注度上升,司法機構亦提到本澳有就“非禮罪”和“性騷擾罪”立法的必要,完善對本澳性犯罪方面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女性應受到法律保障的權益。陳虹在 書面質詢中表示,現時澳門的性犯罪在《刑法典》中以獨立章節加以規範,共有14項罪名,只有強姦、對被容留者之性侵犯、淫媒、加重淫媒罪及作未成年人之淫 媒屬「公罪」外,其他性方面的犯罪都屬“半公罪”,即非經被害人追究不能進行刑事程序。而日常生活中,一般被人理解的“非禮”或“性騷擾”的行為,在現行 法例下只會以“侮辱罪”來處理,但“侮辱罪”性質上屬於“私罪”,被害人依法需要委託律師跟進案件,對於被害人來說帶來相當多的不便,對其法律上的保障亦 不足。隨著本澳社會日趨複雜,媒體資訊開放,在各種媒體的渲染下,性話題和性資訊日漸增多,面對性犯罪的發展形勢,本澳性犯罪法律體系實有迫切修法的需 要。
為此,她質詢當局今年何時會對非禮的定義作公開諮詢?諮詢文本的立法取向和目的如何?重點包括哪些?有何措施為受害人提供適切和及時的援助?並且當局將如何加強有關性犯罪的宣傳教育,提高婦女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