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陳虹促檢討修訂社服資助制度

[市民日報] 2017.6.24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虹指出,特區政府近年對社服機構愈加重視,2015年7月當局實施新的社服資助制度。新制度回應了社服機構的一些訴求,擴大了資助面,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影響到社服機構和社服人員的發展。新制度實施至今快將兩年,實有必要進行檢討和修訂,使資助制度得以完善。
現時「P.U.M.A.」(合理成本組合)中U(經常費用)、M(行政費用) 的資助與機構的實際運作需求有明顯落差。現時,把會計、人員福利、培訓、租金、管理費等額外開支歸入UM,機構對外購買服務或借用人員,不能用P(人員開支資助)支付,只能從UM中開支。如此,造成UM經費不足以應付各種額外開支。此外,當局曾表示如文員、會計、副主任、部分資助等列作第二階段資助,但後來又沒有作出安排。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已獲立法會通過,當局應積極協助社服機構設立公積金,以保障社服人員的退休生活。在現時的資助制度中,是否應考慮這一項,須當局認真研究和規劃。
新資助制度規定晉升主管需要有一定年資,但其年資的累積無法跨範疇計算,如在復康範疇已有3年年資,然後轉到長者範疇,其年資便要重新計算。這將大大影響人員調配的彈性,也削弱了向上流動的機會。不同的社服範疇,既有各自的專業性,但同時也有共通性,具經驗的管理人員有能力進行跨範疇的服務和管理,專業的管理人員橫向流動,投身其他服務範疇應具可行性。
為此,她作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的社服資助制度已實施兩年,當局有否計劃進行檢討和修訂?
二、「P.U.M.A.」這種資助模式,當局是否認為有完善的空間?會否加大資源投入和擴大資助範圍?
三、對於主管晉升年資計算、公積金設立等問題,當局將如何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