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2013.7.19
【本報消息】教青局落實向珠海、中山兩地就讀的二百六十多名高中生發放學費津貼。中華教育會理事長陳虹認為,除了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定》逐步津貼範圍擴至廣東其他地區,就公平原則和健全人才培養機制,更應將津貼範圍擴至在全國境內就讀中、小、幼的澳門學生。
陳
虹歡迎和支持教青局於本學年起,向在珠海、中山就讀全日制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的澳門學生,按其繳納學費每年發放最高四千元津貼。她指出,按照《粵澳合
作框架協議》規定,在廣東省就讀的澳門中、小、幼生可享受澳門教育津貼。政府以“先行先試”的方式落實規定,顯示出對教育的重視,以及對學生的關懷,希望
當局做好相關的後續工作,粵澳雙方今後能充分利用和發揮各自優勢,完善教育領域合作,共同培養更多配合澳門未來發展所需的人才。
陳
虹認為,特區政府除了要考慮擴展津貼範圍至廣東省其他地區就讀的澳門學生外,就公平原則和健全人才培養機制而言,更應該把津貼範圍擴至在全國境內就讀中、
小、幼的澳門學生。建議特區政府盡快調查在內地就讀非高等教育澳門學生的具體人數和分佈情況,並與國家教委溝通,深入研究,制訂可行性的津貼方案和時間
表,讓在內地讀書的中、小、幼學生都能受惠。
此外,對那些有意或已在內地就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特區政府也應多加鼓勵和支持,讓他們的證書在澳門得到專業認證,以補充本澳人力資源的不足,促進產業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