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2014陳虹議員保安範疇施政辯論

一、警務人員的語言能力問題
        司長於明年施政方針中強調:為使人員能更有效率及專業地執行職務,對人員的培訓亦需與時俱進。我非常認同。司長昨天講到
警隊重視語言能力的培訓,未入職的保安學員課程、在職晉陞課程,有安排英語、葡語及普通話等的培訓,的確在澳門關閘口岸也有一些懂得各種語言的關員在為出入境旅客提供服務。但以我觀察,前線警務人員的語言能力還有好大的提升空間。
   隨著訪澳旅客大幅上升,2012年已達二千多萬人次。治安警員是服務居民和遊客的最前線者,代表著澳門的形象,他們也負責著協助旅客報案,確保其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任務。因此,加強治安警的禮儀培訓,提升溝通能力和語言能力,特別是普通話和英語能力,對執法和宣傳澳門形象方面顯得尤其重要。請問司長:
    1. 現時具備各種語言能力的警務人員比例如何?是否足夠應付需要?  
     司長回應:稍後提供書面資料給立法會。
 2.對他們的普通話和外語能力有甚麼要求?有什麼鼓勵的措施和激勵機制讓警員提高語言能力?
司長回應:不同崗位的人員要求不同,街頭巡邏的警員要求能與一般旅客溝通,解決問路、搭車、吃飯、購物等問題即可;對報案室警員的外語能力要求更高,司警的行動控制中心安排多名能操不同語言的人士負責接聽來電,同一時間內能操流利英語的警員至少兩人。總括而言,加強警員的英、葡、普通 話能力是一貫要求,語言培訓從入職、晉升的培訓都未有忽略。

二、警察隊伍問題
社會發展,治安警察所肩負的責任越來越大,工作量也是越來越重。治安警察局基礎職程的晋升條件並不吸引,普通的警員要20年才能升為一等警員,或者要有12年的年資、學歷、行為分和嘉獎分才能有機會考首席警員。治安警察面對日益繁重的工作量,不吸引的晋升機制,有警員反映,警隊士氣低落,很多警員做了兩年都會跳槽,治安警察隊伍不穩定,人力資源不足,加上各種社會矛盾日趨複雜,警察隊伍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長期高風險、高強度、高負荷的工作,持續緊張的精神狀態,嚴格的紀律約束,對警察的心理健康造成損害。警察的職業特點,令警察在所有的應急性職業中,成為心理壓力大、心理障礙多的職業之一。在心理問題得不到紓解加上各工作的問題出現了賭博、自殺、吸毒等現象,這些不僅僅影響了警察的執法,同時也引發了不少社會問題,因為警察的心理健康問題不僅關係到警察這個群體的發展與進步,更關係到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因此,警察心理健康問題不容忽視。
因此,請問司長:
1、面對治安警察隊伍士氣低落的問題,司長為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提升整體士氣做了哪些工作?有何具體措施?是否會完善警察部隊的晋升機制?如何解決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
司長回應:有關警員的津貼經多次調整,並增加薪俸及補貼,如飛虎隊,保護要人組、駕船者、司機及司警等都有收取補貼。
2請問司長有何具體措施加強警察心理教育和建設?請問是否將警察的心理訓練列入常規訓練計畫中,定期展開心理培訓,從預防上入手? 
 司長回應:警隊內部重視溝通和關懷,有建立已久的上下級溝通制度和心理輔導機制。如治安警察局,著令各附屬單位組成常設的心理輔導小 組,警務人員可以透過郵遞、電郵、親身約見上級表達訴求,上級收集意見會分類認真處理;又不定期舉辦各類活動,讓警員加油充電。司警局回歸年已成立接待和 投訴中心,接受內外投訴和監督;員工和局長見面的機制、匿名信箱的機制長期有效。
 
三、 交通安全問題
     《道路交通法》已經實施一段時間,交通事故仍然多發,特別是醉駕、毒駕、超速情況有上升的趨勢,今年首9個月就有11228宗交通意外,死亡人數14人,同比上升2.5%。昨日司長回應議員提問時講到已經加強宣傳工作,加強執法。但是在加強執法和宣傳工作雙管齊下的作用下,效果不明顯,不知司長有否思考到底原因在哪裡?請問司長:是否會主動對《道路交通法》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會否引入扣分制,結合加強日常持續性執法?
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回應時表示,警方一直重視相關情況,早前已向法務部門建議增加罰則,同時未來亦會加強執法,打擊不法行為。 警方未來將會增加日常查車行動的次數,同時對交通意外的肇事司機亦會要求測試體內酒精含量。

四、色情單張

色情單張屢禁不絕,政府不斷打擊,卻禁而不止。很多議員多次向當局反映,希望警方和檢察院能合力解決事情黨章氾濫及色情行業繁盛的社會惡疾。
但是由於現行法例所限,尤其是偵查蒐證方面缺乏法律的支持,往往證據不足而無法起訴,執法人員也士氣受挫。大部分單張派發者不願與警方合作,難以查明背後的賣淫網絡,導致案件最終有可能要歸檔。
即使警方採取了行動,但一到檢查院和法院時,卻因訴訟期過長,嫌犯早已逃離,或是因證據不足而無法定罪,即使判罪,也是緩刑。更令人費解的是,被判緩刑的人士,多次累犯,被起訴後仍然是被判緩刑。
色情單張問題損害澳門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教育界對其長期關注,擔心學生過於輕易接觸到這些色情資訊,起了潛移默化的作用,誘發青少年偏差行為。本人認為,政府需要下決心,加強有關部門的溝通,儘早聯合啟動有關的修法和立法程式,切實打擊色情資訊傳播的問題。
因此,請問司長:
1政府在2011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2009年已著手修訂《規範色情物品法律制度》及《管制色情物品規章》,並列明2011年內將會完成有關法律草案。但法律至今仍未出臺,請問司長,立法進展如何?究竟何時能出臺?司長認為應該如何修改才能起到遏止的作用?
         司長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