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2013.12.3
日前發生失學少年怒斬母親事件,議員陳虹質問當局有否跟進輟學生的機制。教青局長梁勵解釋,支援輟學生的跟進機制劃分為學校轉介、個案跟蹤、家訪服務等程序。二○一二╱一三學年共收到的一千宗輟學個案,四成已經復學或者就業。
梁勵表示,在學期中輟學的學生,學校必須在其離校後七日內通知教青局,之後會以每日致電或每周掛號信予監護人,訂定跟進機制跟進每一離校生的個案;倘學生不
願重返校園,亦有“適應學習計劃”讓其在另類環境尋回學習動機。隨後會啟動離校生的支援服務,由輔導機構家訪。根據一二╱一三學年數字,共收到一千○一十
一宗輟學個案,已經復學、就業、結案的個案佔四成,五成仍在跟進,其他由於各種原因未能跟進。
議員吳國昌並不滿意此答案,“打個電話、發封信就敷衍了事,有無追蹤失學的真正原因?”“跟進不到的原因究竟是甚麼?”再深一層,“到底有沒有適齡人士從來被遺棄在十五年免費教育體系之外?”如果政
府介入都無法調解,現行法例又沒有賦予政府任何公權力強制手段幫助被遺棄者,法律是否應該及時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