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2014.1.20
有教育界人士認同澳門基金會與教青局合設“澳門基金會獎”目標明確,有涵蓋的學科和學習領域更全面、受惠學生人數更多、採取多元評核形式較為靈活等
“亮點”。但指出獎項名額未能與學生總體人數掛鹇,考慮欠缺周詳;同時獎項涵蓋範圍未涉特殊教育範疇,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弱勢學生鼓勵不足。教育界同時倡
政府為獎學金提供詳細指引或舉行說明會,釋除評審時可能產生的問題。
澳門基金會與教青局合設“澳門基金會獎”,涵蓋範圍廣泛,每校每年級各
學科或學習領域各一名學生可獲頒發一千元獎學金及獎狀,得獎名單由各校透過多元評核形式產生。勞校副校長林倫偉認為,與過往當局祇為畢業年級設獎學金不
同,該新設獎項涵蓋年級更廣,受惠學生更多,對推動學習積極性有正面作用。有兩個亮點,一是過往獎項僅針對全科、中文或葡文成績最佳者,新獎鼓勵在德智體
等更多科目、範疇有突出表現者,對學生更具鼓舞性。二是鼓勵學校以多元評核、綜合評核的方式選出得獎者,讓評選方式更靈活。政府頒發的嘉許獎狀代表較高的
認同,相信學生非常重視。
未涵蓋特教學生
中華教育會理事長陳虹認同獎項設置對學生個性發展有好處,打破學生要
科科優異才有獎拿的舊有頒獎模式,提高個別科目成績突出學生的自信。雖然讚賞新設獎項讓每校學生都有機會拿獎,但她也指出僅以校部作為獎學金名額的發放單
位欠公允,因各校的學生數量差別大,建議應將名額與總人數掛鹇,按比例分配獎學金名額。此外,新獎學金未能涵蓋特殊教育學生,陳虹直言學生群中也有卓越成
績者,他們更應獲得政府和社會的支持和鼓勵,呼籲政府不應忽視。
獎項僅以新聞稿形式公佈,二人直言對部分文字表述有疑問,如八大學習領域中有一項為“個人”,與“課框”要求有異,不清楚其定義。為消除對行文表述的誤解,認為當局應設詳細指引或舉辦說明會,清晰條文內容和審核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