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虹表示,本澳民間社會服務團體的運作主要依靠政府津貼,為確保本澳社會服務質素和發展需要,當局自前年推出新資助制度,並建議會計部分、人員福利、培訓、服務設施租金及管理費等列作第二階段資助;但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質問何時有第二階段的具體方案。
社保人員的薪酬待遇方面,陳虹質詢政府未來制訂社會工作者的職程制度時,會否考慮設置晉級制度和薪酬福利保障,完善其職業生涯規劃和退休保障,相關工作的進展如何?
陳虹指出,過往本澳的社會服務事業,主要採取政府資助、民間承辦。近年政府亦自行開展新的社服項目及服務,惟整體澳門的社服人員並沒有增加,導致政府及民間社服機構爭奪人才,不利於整體社服質素。
她質詢政府,未來如何協調民間機構和政府的資源和發展方向,塑造兩者互補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