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虹在議程前發言時指出,《教育暨青年司教學人員通則》(下稱《通則》)已實施二十年,當中不少條文早已不合時宜。有公職教師反映現行《通則》部分條文與 2015 年年底生效的《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不銜接,致使公職教師不能與其他免受評核的公務員一樣,過渡到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對公職教師造成影響。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能修改《通則》內容。使之與《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相適應。
就修改《通則》內容已多次透過質詢和議程前發言的形式向有關當局反映,當局曾回覆指《通則》修訂的法律草案已進入立法程序,也有了比較具體的修訂建議,至於有關教師工作表現評核及專業發展活動的專有法規,待《通則》修訂後會儘快制訂,惟等候多年《通則》修訂還未成事。她再次敦促政府《通則》修訂不能一拖再拖,當局要儘快落實修法,以完善公職教師的職業保障和專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