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先天性殘疾人士不受惠「殘疾金」遭到批評,政府早前「補鑊」推出「臨時殘疾補助津貼」,卻再有逾2000名未曾在社保基金登錄或供款期
數不足的殘疾人士未能受惠。昨日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多位議員砲轟政府的做法,再次將部分殘疾人士排除在外,批評政府「做嘢做一半」,希望政府對所有殘
疾人士一視同仁給予幫助。
議員陳虹在口頭質詢中問及政府,是否知道因沒有供款而未能受惠於計劃的殘疾人士的人數,對於未能受惠計劃的殘疾人
士政府有何援助措施?又問及「臨時殘疾補助津貼」的性質屬社保基金還是福利性項目,會否不考慮供款和先天後天的限制,僅考慮其殘疾身分及工作能力,把措施
定位為社工局的多元化福利項目?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回應時重申,基於「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與「殘疾金」屬於互補措施,原則上僅應向符合條件的社保基金受益人提供,故「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亦規定受益人必須於社會保障基金供款至少36個月,否則將會在體現公平價值和貫徹社保政策等方面構成種種問題。
據統計,在目前約1萬名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殘疾人士之中,約有8000人在社保基金登錄並供款滿36個月;餘下的約2000 人當中,約有1100名未曾於社保基金登錄,而已作登錄但供款不足36月的則約有950名。
冀一視同仁幫助所有殘疾人容光耀又說,特區政府期望在2015年12月31日或之前,研究並提出針對上述問題的長遠解決方案,包括檢討及修訂社會保障或社會工作範疇的法律及相關政策,為有關人士提供適當的生活保障。
就有關回應,議員梁安琪狠批,政府過去在「殘疾金」已排除先天殘疾人士,是次「臨時殘疾補助津貼」又將社保供款期數不足的先天殘疾人士排除在外,質問政府為何要區分先天和後天殘疾人士?尤其先天殘疾人士無法工作,更需要政府幫助,希望政府對所有殘疾人士一視同仁給予幫助。
議 員區錦新則批評政府經常「做嘢做一半」,質問未有供款36月的殘疾人士便毋需社會保障?他認為如果現行制度未能做到,應另外立法解決,讓2000名未能受 惠津貼的殘疾人士一次性補交36個月供款,難道「又要2000多個家庭繼續日日嘈?」其後議員高天賜、陳美儀、宋碧琪、吳國昌、陳亦立等,亦紛紛要求政府 盡快處理和協助未能受惠「臨時殘疾補助津貼」的人士。
當局冀一邊發津貼一邊修法容光耀回應稱,知道殘疾人士需要照顧和關懷,無意推出「臨時 殘疾補助津貼」分化,重申措施是社工局以津貼暫時補助社保基金的不足;他又指,如要另立新法解決問題,需要較長時間,將影響有需要津貼的人士,故社工局和 社保基金冀一邊發放津貼的時候,一邊對現行法律作出研究。
社保基金代主席陳寶雲補充說, 2011年1.3萬長者通過補扣供款進入社保制度,4100多人沒有供滿36期,當中2600多人補扣供款領取半份養老金後,沒有繼續供款,如果再另設補 扣供款制度,將會伸延影響到很多人,應以整個制度看待問題。對於議員提出的問題,社保基金和社工局需要時間想辦法,找出恰當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