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陳虹表示,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序言所宣導的「養育子女是男女和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的理念,歐洲許多國家都對產婦丈夫規定了生育護理假。目前全世界已有超過四十個國家和地區推行男士有薪侍產假。反觀澳門,目前法律只規定初為人父的男士享有兩天合理缺勤,公務員則享有五天侍產假,結合團體調查發現,本澳有四成企業包括中資企業、民間社團及公共機構 等提供男士侍產假,但具體天數並無統一標準,達九成八的受訪者支持本澳實施五天有薪男士侍產假,認為這是眾多家庭友善政策中,最需優先推行的。去年,有團 體在街頭開展「五天男士待產假簽名行動」,共收集逾一萬九千個市民簽名。普遍男士認為,侍產假能在妻子分娩時陪伴在側,照顧小孩和妻子,有助增加丈夫的責 任感及使命感,能建立更好的家庭關係。因此,政府必須根據社會的意見,盡快開展有關工作。侍產假是政府重視家庭的表現,讓社會大眾(特別是僱主)明白侍產 假會為僱員的家庭關係,為整體社會帶來正面效益,取得政策與社會的平衡,是政府必須承擔的責任。
另外,近年政府在推廣餵哺母乳方面也進行 了不少工作,據衛生局的資料,一九九八年本澳母乳餵哺率為百分之四十七,二0一二年有關比率已達至百分之七十五,反映本澳的母乳餵哺情況已較為普及,但資 料指出本澳婦女的母乳餵哺期較短,當中原因可能與社會大環境有關,由於婦女在餵哺或採母乳的過程中,需要在安全、有私隱及清潔衛生之空間進行,但目前除了 在醫院、衛生中心及大型商場或酒店等地方外,一般的工作場所和公眾地方均未有設置母乳餵哺室,從而影響婦女較長期地保持母乳餵哺的意欲。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男士侍產假的設立已成為世界的潮流、社會的共識。政府也在二0一一年開始就《勞動關係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討,譚伯源司長接 受訪問時稱,現在將「五天有薪男士侍產假」加入議事日程是適當時間,初步檢討方案於今年提出。請問有關的工作進展如何?有否具體的時間表?會否在是次《勞 動關係法》修法中把男士侍產假作特別規範?
二、特區政府有否掌握本澳現時設有母乳餵哺室場所的資料,並向社會宣傳和介紹相關設施?政府部門的工作地點或公眾接待場所是否均已設有設施?請問政府有何政策推動機構及社會設施設置哺乳間及育嬰室,會否考慮立法支持婦女母乳餵哺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