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 星期一

陳虹籲修改電信法完善歸責賠償機制

[市民日報] 2017.5.13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虹表示,據調查顯示,2017年全澳80%的居民上網,網民約有49萬人。77%居民使用手機上網,約有47萬人。90%網民每天上網,平均每周上網25小時,愈來愈多網民隨時隨地上網。可見,上網已成為本澳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環,並對居民起着愈來愈重要的作用。
早前,澳門電訊的兩組「互聯網機組」出現異常情況,導致多個地區出現斷網4小時,約3萬名用戶受到影響,約佔全澳用戶的四分之一,影響居民日常生活。事件引起社會的迴響與批評,有市民要求該公司作出賠償。居民普遍認為該公司長期收費貴卻網速慢,政府今年才剛宣布合約自動續約至2021年,今又突然出現斷網事件,其服務質量令人質疑。過往也曾發生數宗網絡事故,居民對網絡營運商和監管當局失去信心。更有居民嘲諷澳門是「斷網之都」。
現時澳門電訊已非唯一的專營公司,但其實質上仍然享受專營公司的利益和待遇,在本澳的電訊市場上仍然沒有真正的競爭對手。
為此,她作出以下質詢:一、對於近年來接二連三出現網絡事故,當局雖然有調查跟進,但卻缺乏有效的歸責機制,對互聯網系統故障的罰則也相當輕微。為加強網絡管理,當局會否考慮修改現時《電信綱要法》及特許合同的法律,制訂完善的歸責及賠償機制,並加重罰則?
二、在網絡事故信息的發布上,無論是營運商還是有關當局,總是「歎慢板」,未能即時向公眾說明情況,引起社會混亂。當局究竟有沒有一套完善的網絡安全信息發布機制?
三、當局會否利用此次斷網契機,檢討專線管理權的問題?有何措施確保網絡的完整性和良好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