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日報】2014.3.5
【本報訊】自1991年頒布以來,《澳門高等教育制度》(第11/91/M號法令)已沿用了23年。立法議員陳虹表示,澳門回歸後社會發展迅速,現
行的高等教育制度早已不適應澳門社會和高等院校的發展。教育界和社會各界多年來呼籲特區政府對高等教育法律作出修訂,儘管2004年政府已開展相關的立法
工作,但時隔10年,至今亦未見法案送交立法會。
她強調,特區政府推出的人才培養長效機制,要得到有效的落實,一定要有適合時宜的法律配
套。高教法是保障和推動高等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她並認為,本澳高等教育未來應遵循哪個方向發展,公立高等院校和私立高等院校
如何保持各自特色,促進良性發展;公立和私立高校與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之間的關係、職能與權限如何;公共撥款制度的改革;如何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等等,新
高教法應有明確規劃。
為此,陳虹提出以下質詢:一、新高教法現時進展如何?甚麼時候能送交到立法會?政府是否有明確的時間表?為落實新高教法,政府還需要制訂一系列重要的配套專屬法規,請問相關法規的制訂工作是否一併考慮,進展如何?
二、新高教法關於澳門未來高教發展的定位如何?政府如何在尊重辦學、學術自主下,協調4所公立學校錯位發展,避免資源重疊?有何政策引導6所私校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