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 星期四

不能讓修車場規章石沉大海

議程前發言2014.3.25



       日前,本人接獲市民投訴,聲稱工作單位附近設有多間修車場,每天散發的噴漆氣味難聞,就算關窗也無濟於事,擔心長期吸入這些有害氣體,將大大影響身體健康。據我了解,該區修車場眾多,附近人口密集,更有學校位於其間,學生長期處在噴漆氣體彌漫的環境下讀書學習,實在令人擔心!
現時,澳門修車場約有500所,大多在人流密集的住宅區開業,筷子基、台山一帶更是密集,其中衍生交通安全和防火問題外,還牽涉到噪音、空氣、廢棄物 (包括油污、汽車廢件) 污染,對市民造成不良影響。坊間一直敦促政府制訂《機動車輛修車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規章》(下稱《修車場規章》),以對修車工場作出有效的規管和監督,唯十多年過去了,政府相關部門仍然採取拖字訣”,致令業界無法可依、居民投訴無門。民署曾在2010年表示已完成最後文本,待諮詢相關部門的意見後,便進行公開諮詢,可惜承諾至今未能兌現。花了十多年時間卻連一個規章也制訂不了,特區政府如何向市民交代?政府部門不作為現象常為社會詬病,於此可見一斑。本人促請政府在此問題上明確表態,並公布立法進度和具體安排。
澳門除第47/98/M號法令規管修車場營業時間以及《公共地方總規章》外,並無任何法規規管修車場的經營。雖然環境污染和佔用公共場所維修車輛的問題一部分可用《公共地方總規章》來規管處罰,但相關部門卻執法不嚴,以致情況一直未見改善。目前,相關部門在加強執法、解決修車行業產生的噴漆廢氣、環境衛生、噪音、霸佔公共車位、防礙行人等問題上進展如何,希望得到政府切實回應。
盡快制訂《修車場規章》,一方面讓修車場有法可依,規範經營,良性發展;一方面也保障市民健康,解決積存問題。促請政府盡快啟動相關諮詢,充分吸納民意,平衡修車行業發展與市民生活素質之間的關係,務使達至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