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

環保團體及議員 促立法規管光污染

【大眾報】2014.4.7



【特訊】本澳作為旅遊城市,無時無刻都存在各種污染。現時政府對環境、空氣、水、乃至噪音污染都有規管,唯獨光污染方面尚有不足。有環保團體認為本澳光污染日趨嚴重,皆因有關規定的阻嚇力度不足夠而致。亦有議員促請政府儘快立法規管光污染,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就此,環保局則表示正在檢討有關指引。
        隨著本澳社會發展,不少商圈或娛樂場都已成緊鄰居民區,令附近居民長期受建築物外牆燈光、霓虹燈或廣告燈箱的光污染困擾。綠色未來副會長袁嘉浩表示,光污染可能會引起頭痛、內分泌失調,或是增加焦慮感等,影響身體健康。還可能會威脅生態平衡,如影響鳥類飛行判斷,撞到建築物等。因現時政府針對光污染的規管著墨較少,僅有一些阻嚇力度不夠的指引,難以徹底解決問題,希望政府就此立法規管。
        立法議員陳虹稱,照明設施嚴重影響附近住戶,他們長期被光污染困擾,生活和健康大受影響。她促請政府儘快探討減低光污染的諮詢和立法工作,並推廣使用環保節能燈具。
        環保局則表示,從2008年起至去年9月,共接獲80多宗關於大型看板、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幕等的投訴,當局會在接獲投訴後檢測光污染程度,並根據測量結果向場所提供指引及改善的意見。同時,局方目前正在檢討《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幕光污染控制指引》和建議標準使用的情況,並根據前期研究結果,進一步完善有關指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