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日報】2014.5.28
【本報訊】本澳現有50多間網吧,其中大部分為24小時經營,且不少開設在社區和學校周邊,每日吸引不少青少年及學生光顧。青少年進入網吧漸成風氣,容易引發青少年偏差行為,坊間曾多次要求監管網吧。為此,議員陳虹促當局修法,將准入網吧年齡調升至16歲。
陳虹在書面質詢中指出:儘管政府在2003年出台法規監管網吧,相關部門也不時巡查,但仍有不少網吧經營者鋌而走險,利用青少年好奇心、自控能力等特性,向
他們提供誘惑,違規經營。其中,有網吧沒有安裝過濾色情和暴力的軟件,放任未成年人進入色情網站,亦有允許青少年於法定時間以外進入。她又說,自從控煙法
生效後,室內全面禁煙,但據2013年的控煙執法數據顯示,票控個案最多的違法場所分別是遊戲機中心(共1710宗,佔21.6%)和網吧(共1520
宗,佔19.2%)。因此,如不加強對網吧和遊戲機中心的監管,不單對青少年的心智造成不良影響,也大大損害他們的健康。
另一方面,陳虹表
示,遊戲機中心也是青少年喜歡流連的地方。現時,民署發牌的遊戲機中心目前超過30個,但規管遊戲機中心的法律不足,不少商人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帶,購置或
改裝博彩成分濃厚的遊戲機,甚至有人私自將遊戲機代幣兌換成香煙或現金,令遊戲形同賭博。因為法規對博彩遊戲監管缺位,致使遊戲機中心的博彩性遊戲大行其
道,對學生及青少年造成嚴重影響。年輕人普遍心智未成熟,容易沉迷賭博,政府必須加強巡查執法,清晰相關法律指引內容,防止含有賭博成分的遊戲機流入遊戲
機中心。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規管網吧的法律已經生效11年了,隨覑社會的發展,網絡對青少年的影響也愈來愈大,網吧提供的網絡
遊戲早已較遊戲機中心吸引。請問政府會否考慮修法,將進入網吧的年齡從12歲增加至16歲,與遊戲機中心看齊?會否倣傚內地對網吧的監管制度,考慮在中、
小學校園周圍的一定範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予開設網吧?
二、現時法規對於網吧的監管由民署、治安警察局等部門負責,請問跨部門合作的成效如何?怎樣加強聯合巡查的工作?當中有否涉及屢罰不改的情況,對此當局有何跟進措施?對於多次違規的網吧會否考慮修法加強罰則、增加其法定義務等方法以增加阻嚇力?
三、
本澳不少遊戲機中心設有含博彩成分的遊戲機,如跑馬機、老虎機、賓果機等各類單靠運氣的遊戲。這些遊戲儘管沒有以現金作為獎賞,但大部分遊戲都可透過積分
換取禮品甚至超市代金券。青年人一旦沉迷賭博遊戲,將不利於學業及身心發展。請問有關部門會如何加強執法,對已設有含博彩成分遊戲的遊戲機中心作出檢控?
當局會否盡快修訂監管遊戲機中心的法律,加強規範遊戲機類型和增加對遊戲機中心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