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完善交通政策和配套 提升道路使用者素質



議程前發言(2014/5/27)
完善交通政策和配套  提升道路使用者素質 
陳虹議員
   隨著經濟急速發展,2013年,訪澳人次已達二千九百多萬[1],機動車輛總數目已接近二十二萬輛[2],全年共發生15,077宗交通意外,涉及行人的佔657宗,而在今年首兩月,則有2,444宗,涉及行人的佔120[3]。人多車多,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薄弱,交通意外頻生,早已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近來,又接二連三發生嚴重交通意外,造成人命傷亡,事件再次給社會敲響了交通安全的警鐘。政府當局必須迅速設法應對,保障本澳居民和旅客的安全。為此,本人談談對相關問題的看法,提出建議供當局參考。
一、完善交通配套設施
本澳居住人口及車輛不斷增加,但道路網絡和行人過路設施未能跟上城市發展步伐,相應的交通配套設施不足。例如旅遊區缺乏旅遊巴停泊場地,旅遊巴亂泊情況十分常見,往往阻礙其他車輛,形成安全隱患;重型車輛停泊位不足,設施欠完善,拖架佔據路面情況常見;大型基建路段的地面損毀嚴重,潛藏不少陷阱;部分街道的斑馬線及紅綠燈設置不合理,人車爭路情況時有發生;學校附近的減速帶及警示標語牌等配套設施不足,學生過路險象環生。對這些問題,當局必須及時檢討,加強與居民溝通,吸納坊間意見,做好交通佈局和配套。
二、加強對醉駕、毒駕和超速駕駛的執罰
近年,醉駕、毒駕及超速駕駛的情況都有上升趨勢,雖然當局加大了打擊力度,唯是本澳執罰較輕,阻嚇力不足。以醉駕為例,初犯者普遍准以罰金代刑或緩刑,以及停牌一兩年,違法成本過低。建議當局以更靈活、機動的方式予以打擊,除增加日常查車行動的次數,增派人員在各交通黑點巡查執法,加裝“定點測速系統”和“流動測速系統”和引入更多毒品測試儀器外,還應考慮修改《道路交通法》,加重對醉駕、毒駕超速駕駛的罰則,以遏止不良駕駛行為。
三、研究在澳推行扣分、停牌制度的可行性
面對多發的交通意外,不少居民均希望修法加重交通違法刑罰,並引入扣分、停牌制度,以對駕駛者起警惕作用。但是,有業界人士則稱扣分制存在漏洞,作用不大,認為立法規定違規司機需補課更有效。應否在本澳推行扣分與停牌制度,社會暫時沒有共識。該措施是否可行,政府也缺乏相關研究,沒有既定的取態。但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對所有方案作出深入研究,權衡利弊,擇優而用。建議當局就此問題向社會和專家展開諮詢,深入研究其可行性,給市民一個交代。
四、交通安全教育恆常化
交通意外事故頻生,道路使用者的出行習慣和態度備受關注,交通安全意識的宣傳及教育十分重要,雖然有關部門持續舉辦交通安全推廣活動,也主動深入學校和社區進行交通安全講座或工作坊,但交通事故仍然高發,可見市民對交通安全的意識仍較薄弱,當局及社會要進行持之以恆的教育。一方面,要主動深入學校和社區,針對長者、學生及職業司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法律宣傳,落實交通安全出行的理念;另一方面,要透過各種資訊平台發佈交通安全資訊,提升行人過路意識,並使旅客認識和遵守本澳的交通規則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