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間選議員陳虹(見圖)(濠江中學副校長) 昨午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引用易研網絡研究實驗室、澳門街坊總會、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澳門青年研究協會的調查結果。繼而提出,為了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網絡暴力、色情資訊、低俗資訊的侵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等,特區政府值得參考和學習內地,構建完善的法律保護體系,為未成年人構築網絡「防火牆」。
陳虹表示,現時本澳關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比較分散,沒有成為體系。對互聯網的監管法律也沒有設立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專門章節。續說:「內地早在一九九一年就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最近又著手制訂《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從法制上保護未成年人的網絡安全,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這些都值得澳門參考和學習。」陳虹又提出,首先,家長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責任人,家長要加强對互聯網的認識,運用正確的方法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希望有關當局加强對家長的宣傳和教育;其次,加强網絡公德建設,强化個人、社會各界和各行各業在網絡行為上的自我規範;再其次,學校不單要教會孩子怎樣用好網絡,更要教會孩子正確看待和應對網絡,學會在?擬的網絡世界中保護自己,學校必須在不同教育階段加强網絡素養教育。
續說:「最後,由於本澳未成年人的上網率高,接觸各類網絡資訊相對容易,特區當局要制訂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網絡權益的法律法規,建立網絡保護監管體制,全社會共同搭建青少年健康成長平台。」陳虹也認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是一項社會治理系統工程。要堅持預防和保護優先,發揮和調動各持份者和各方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明確政府、企業、學校、家庭、傳媒等的責任,形成合力,共同為本澳未成年人構築網絡「防火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