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高教法快進立法程序

【澳門日報】2013.11.14

行政長官崔世安指出,經過公開諮詢、正最後修訂的高教法,即將進入立法程序。修法重視加強院校自主性和靈活性、增設學分制、制訂評鑑制度、籌設高教委員會等。他稱,高校評鑑制度是法律重點,但不在於評價高校辦得好壞,旨在協助院校達至教育使命。
    培 養人才需要制度先行,立法議員陳虹追問,嚴重滯後高教發展的高教法,何時可以正式啟動立法修訂工作?崔世安回應指出,高教法修訂經過詳細諮詢後,已進入最 後階段,很快會進入立法程序。高教在澳門發展歷史只有三十年,修法重視借鑑世界各地高等教育發展的經驗,加強院校自主性和靈活性,增設學分制、主修、副 修、雙學士學位制。亦會制訂評鑑制度,及為了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而籌設相關委員會協調高教發展。
    他介紹,與高教法配套的行政法規有 高等教育規章、高等教育學分制度、高等教育評鑑制度、高等教育委員會章程,以至對關係撥款機構和管理高等教育部門的組織章程進行修訂等。評鑒制度是法案重 點內容,將請外來機構和專業人士進行評鑒,他強調不在於評鑑高等院校做得好與不好,最重要是評鑑後如何協助高等院校達至教育使命。
    崔世安並稱,人才發展委員會將於短期內成立,成員除政府代表,還有來自人力資源、高等教育範疇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