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表示,珠澳攜手開發橫琴多年,取得一些成績,但與促進澳門經濟多元發展等關鍵要求距離尚遠。這涉及兩地體制差異、要素流通欠暢順、橫琴營商環境欠吸引等多種原因。為有效推進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建設,加快澳門經濟多元發展,須引入新思維、新方式,建設與國際接軌、符合中國國情、彰顯"一國兩制"優勢、更加開放更具活力的合作區。具體建議為:
優化現有法律機制
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快制訂和審批《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總體方案》,將建設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列入國家"十四五"發展規劃,作為國家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大舉措。
二是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重點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為澳門企業和居民打造與澳門趨同、與國際接軌的營商環境和生活環境。深度合作區要在"一國兩制"前提下,引入共商共建共管共用新模式,突破體制機制障礙,參照國際貿易自由港標準,延伸澳門自由港部分法律、管理制度和政策及規則,切實落實"分線管理"通關政策,促進要素便捷有序流動及優化配置;參照海南離島免稅政策,實施旅客免稅購物政策;參照實施澳門稅收制度,實行"澳企澳稅"、"澳人澳稅";建立澳門審批登記註冊、橫琴備案的企業准入制度;建立與境內在岸市場相對隔離、與澳門市場高度融合的金融市場。
對接制度接軌國際
三是發揮澳門優勢,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制訂深度合作區產業發展規劃。深度合作區要既能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又能與澳門形成互補銜接的新產業、新業態,整合澳門中藥品質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廣東中藥研發製造優勢,合力加快中醫藥產業發展,尤具戰略緊迫性。
四是建議建立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法治保障體系。在遵循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前提下,將澳門部分自由港部分法律、制度和規則延伸至深度合作區,構建政治、安全和刑事司法由內地管控,民事商事制度規則對接澳門、與國際接軌的法律制度體系,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聯合提案的第一提案人為廖澤雲,聯名提案人包括馬有禮、梁華、許健康、崔世昌、賀定一、陳明金、鍾小健、黃如楷、李佳鳴、歐安利、劉雅煌、陳錦鳴、周錦輝、梁少培、王正偉、盧偉碩、孫恩光、何潤生、何富強、吳志良、張宗真、張明星、陳虹、梁勵、梁樹森、黃顯輝、傅建國、溫能漢、吳培娟、柯嵐、何猷龍、張裕、蕭德雄、傅鐵生、李向玉。